机关各部门、直属事业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。现将202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时间及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中秋节和国庆节共放假8天,即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相关要求
1、各部门(单位)在节前,要认真做好电、气、水等安全排查,切实排除事故隐患,落实好保密措施,妥善保管好文件资料、票据等贵重物品。
2、在节日期间,各部门(单位)认真落实好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等相关规定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、省委相关规定和“禁酒令”等,严禁滥发津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物
发放或赠送各种购物卡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公务用车一律在单位固定停车场封停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。严格遵守各旅游区的规定,文明旅游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。
3、严格执行值班人员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,严肃值班纪律,畅通信息渠道,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,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,立即向上级请示报告,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妥善应对和处置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履职尽责,对发生迟报、漏报、误报、瞒报的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绝不允许出现脱岗、漏岗的现象。
4、安保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,加强对办公区的巡逻和防范,认真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,非单位人员未经许可,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区。若遇非正常情况,及时向值班人员或有关部门汇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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